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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拿“茅台”说事?(一)

  国酒茅台(600519)历史悠久,品质无与伦比,乃中华之国粹,国人之骄傲。千百年来,茅台酒已经成为尊贵、品味的象征。然而最近媒体不断曝出大型国企因购买茅台酒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继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高档茅台酒事件被曝光后,又有广东电信汕头市潮阳分公司16名员工实名在论坛上发帖指广东电信高管存在购买茅台酒供内部消费等情况;近日媒体上又频繁报道出“茅台镇强撤事件”,在业界产生不小的震动,不少媒体还被冠以“茅台事件”,“国酒茅台”被愈来愈多地赋予一些本不应有的“社会压力”和“误读”。

  茅台,是一个品牌
  “茅台”是“酒”、是“品牌”、是“企业”,是一瓶融合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传统工业的“液体黄金”,是一个融合中国传统民族文化元素的“品牌”,是一个从民族传统工业发展而来的国有大型企业,茅台始终致力于企业发展和品牌价值增值。
  茅台,是一种文化
  “茅台”是一种文化,文化是茅台酒的核心竞争力。文化酒是中华五千年历史的缩影,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的综合体现。茅台酒具备鲜活的几个特征:悠久的历史,特殊的工艺,厚重的文化底蕴,上乘的产品品质,并且是绿色、有机食品,为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做出过杰出的贡献。茅台酒被人民拥戴为中国的“国酒”,标志着“茅台文化”已奠定了不可撼动的历史根基。并且茅台自身历史传承下来的独特酱香白酒的酿酒工艺,及茅台镇无法复制的生态酿酒环境,使茅台酒与国内其他名优白酒之间,于无形中泾渭分明地划出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品牌价值鸿沟”。
  谁在拿茅台说事?
  中国酒文化悠长,每逢重要应酬少不得上几瓶好酒,这是大家默认的事实。如果能喝上茅台酒,那更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我们反观以上两起事件,其实并不是茅台酒所引起的轩然大波,关键的焦点还是民众对社会贪污腐败、一些高官大肆挥霍纳税人钱的不满。中石化作为国企排名前几的巨头,应酬更是繁多,花钱采购茅台并无大过错,关键问题是在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如何杜绝权力真空上。从媒体的宣传报道来讲,重点直指这种肆意高价采购和高端消费。目前市场上的超高价位酒也不仅仅是茅台酒,而且国外的好酒价格比茅台又是高了良多,所谓的“茅台事件”只是一个企业的采购而已,要说“腐败”,没有必要与购买的具体产品联系起来。究竟是谁把这个事件拿出来说事?也值得我们业内人士商榷。作为酿酒企业“茅台”,卖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企业的市场行为。把酒卖给谁,不是因为买酒者是谁而选择,根本在于市场需求。只要有市场需求,酒厂就应该供酒来满足市场消费。至于说购酒者买酒的意图何在?并非是一个酒厂需要搞清楚的,也并非是一个酒厂应该去搞清楚的。对任何企业而言,只要遵守市场逻辑和交易原则,就是一个企业的“基本行为”,是一个企业的“商业道德”。
  国酒茅台,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趋优消费”需求,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然而,正是这种满足高消费需求的“企业行为”,却被与“腐败消费”、“高消费”等联系起来,殊不知这是一种对市场竞争逻辑的错误理解。当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和改善时,追求一种优质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并非有错。社会大众对“腐败现象”所折射出来的一些自然联系,包括名酒、名表、名车、黄金首饰以及豪宅等等,始终的“偏见”视觉,给这些优质消费品套上一个“腐败消费品”的帽子,这些优质消费品本身不是“原罪”。茅台,以酒的角色,已愈来愈多地与政府、军队、企业以及一些重大活动事件联系起来,这是由“茅台”始终伴随发展而有的“外交酒”、“友谊酒”、“文化酒”的角色定位而有的独特消费价值,这种消费价值愈来愈被社会公众所认识和接受。
  “茅台”与“强迁”有关?
  “茅台”,早已从一个地方品牌,成长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公众品牌,一个知名品牌,并以中国符号的社会效应,成为全球消费者认识中国制造的一张中国名片。抓特色建设,提升茅台镇形象,这原本是个好事,但是茅台镇政府在具体操作中却目无国法,不考虑实际情况、不解决搬迁损失、不考虑任何补偿,随意叫停商户合法经营、强行扣押商户合法财产。在这个过程中,执法队伍不依法行政,不能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不仅严重影响了茅台镇政府的形象,而且对“国酒茅台”的品牌形象也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这既不是茅台集团造成的,也不是茅台集团希望看到的,原本与茅台集团无关的事情,却被社会公众所“误读”。
  茅台镇建设白酒一条街,原本是当地政府借助“茅台”品牌在白酒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如同“景德镇陶瓷”,已经成为江西省景德镇的一张“区域经济名片”;“青岛啤酒”,已经成为青岛市区域城市品牌的“形象大使”。茅台镇政府借助“茅台”的品牌影响力来促进区域特色产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无可厚非,但由于发展心切,打造“国酒之心”岂能伤了民心?抓地方特色建设,提升地方政府形象,决不可对群众的利益漠然置之。扭曲的政绩观和急功近利的权力冲动,不仅是对群众权利的严重侵害,也是对法律精神的肆意践踏。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头脑,而不是靠“强制搬迁”来打造损害群众利益的“观景”政绩。“有信之国,可成文明;无信之国,便是野蛮。”在政绩面前,“宗旨观”一旦出现偏差,“国酒之心”只能大伤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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