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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视节目整合营销传播体系(二)

  二、整合,整合,再整合
  整合营销传播,概而言之有四大“穴位”,即必须具备的四个关键条件是:
  1.是否以消费者为中心,是否以“消费者需要什么”,而不是以“消费者在哪里”来定位产品和卖点;
  2.是否有“营销就是传播”的理念并将它付诸实践;
  3.是否具备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资料库”;
  4.核心环节—整合。 
  首先,以消费者为中心。如何分析观众,了解电视节目受众需要,第一步要进行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制定策略,第二步要剖析受众心理。这就是整合营销传播的关键之一 —受众需要什么,我再生产什么。其次,营销等于传播的理念。电视节目的营销,就是信息的传播。具体而言,营销传播就是传媒的广告、宣传和炒作。 
  再次,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应该建立不同的“资料库”。电视节目营销双向沟通的十分关键,掌握了多少这方面的受众,也就掌握了营销。 
  最后,是营销传播的整合,这是整个整合营销新体系的核心。电视节目的营销整合传播系统是庞大复杂的。节目制作、广告策略、市场调研、宣传炒作、公共活动、促销手段等,要在统一有序的经营运作下,形成一种营销传播的合力,才可取得一定的营销效果。电视产品营销的这种整合,将其现有产品的风险性和后续产品的占有性矛盾缓解统一起来,整合的力量在此表现无遗。不难看出,整合不仅仅是一种综合性的内外协调,更是前瞻性的科学传播体系。 
  中国电视节目营销,就是要建立一种这样的新营销体系:从整合的高度,去俯视、构建市场;从整合的视角,去生产、营销;以整合的思维,去营造电视市场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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