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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便利店的特许扩张制度(一)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 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 家分店。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起,也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据悉“7—11”公司计划以按期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一、“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一般约为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比例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商圈的直径一般为3000米,经营品种达3000多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向分店推荐 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给顾客以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四项原则即“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二、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
  1.培训特许经营受许人及其员工。
  “7—11”公司为了使受许人店主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掌握MS系统的使用方法,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运营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的分支店(16小时的为55%),其余为总部所得。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按成绩增加 1%—3%,对分支店实行奖励。在万一毛利达不到预定计划的情况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总部对分支店的支持体制。
  总部协助各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拔、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总部还向分支店提供商品陈列柜、货架、陈列台等设备。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分支店的日常经营指导、财会事务处理等工作。总部还负责向分店提供各种现代化信息设备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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